我在这山谷里西处走动了一下,还比较大,树木繁多,花草茂盛。大概饿不死我,毕竟我是一个连草都可以吃的人。
这里头有鸟,有野鸡,有兔子,但我不打算去吃,我不太吃荤物,总觉得它们也都是一条生命。跟我一样绚烂的生命。我无权剥夺它们看这个世界的权利。当然,我以前在李家的时候,是杀过很多鸡鸭鱼肉的,我变着法子做给李承欢吃。因为他需要优质蛋白,他要去除恶兽,他得有力气。我每杀一个动物,就给它磕个头,告诉它冤孽在我,与我相公无关。饶是这般爱,依然是要在相公获取功名之后被踢下堂去。还不止,我这个糟糠妻更惨,被踢下了崖。
我找到一片水塘,挺清澈的,在里头照了照自己的模样。惨不忍睹。邱家花了十六年心血栽培出来的美艳女子,容貌身段放在青楼是要当花魁的,现在脸又脏又肿,额头上还有一个红印,是那李承欢杀我时用两个指头戳出来的。
我将衣摆撕了一小片下来,打湿,洗了脸和脖子。想了想,干脆将衣物脱了,反正这里没人,我跳到水塘里认真清洗了一遍身子,然后光溜溜地爬上来,在日头下晒干了全身,跟个无毛的狒狒一样。然后将衣服也洗了,晒干,穿上,打算清清爽爽地重新做人。
但要重新做人谈何容易。这里什么都没有,我得从原始社会开始做人。本来是个奴隶,现在退到元谋人。不知是幸也不幸。
不幸吧。本来我是一个幸福的奴隶,每日想着老板的幸福就是我的幸福。老板想踩我的头,是我的福气。我伸出左脸给他踩,踩腻了再换成右脸给他踩。结果老板不仅想踩我的头,还想踩扁!
我从梦幻泡泡里清醒了过来,心痛得要死。老板,你要踩就一次性踩个踏实,踩我个到死也不知情。你踩个半身不遂头脑清醒算是个什么事?我抱住一棵树,狠狠地在树干上砸了自己的额头几下,把树砸断了。树啊,你命中注定有此一劫,怨不得我。你不过是断了身体,而我,邱胭脂,失去了爱情。
唉,多想无益,徒增伤感。作为一个新生的元谋人,我用一百万年前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。第一要务是找个山洞藏身。寻寻觅觅,我发现了一个进深十米宽五米的洞,大小不错,周周正正,高度也合适,里面长满杂草。这个容易,快进到石器时代,找个尖利的石片片,打磨一下,将草都割了。通过钻木取火,将山洞里烧一遍,特别要注意不能烧到外面来,不然我就变成烤乳猪了。为此,我还先用被砸断的树劈成板子,再用藤条箍了几个木桶,从水塘里打了水过来。将山洞外淋了个透湿,这样烧得干干净净的就只有我的山洞子。
用干草做了个扫把,将山洞里烧出来的黑灰都清扫出去,然后用我的洗脸巾,也就是从衣裳上撕下来的那一小片,将整个山洞里细细抹了几遍,一个亮闪闪美丽无比的山洞子就出现啦。给自己点一个赞。
这花了我几天时间。
中间的晚上我就睡在露天里。依稀觉得睡梦中曾有大型野兽靠近我。但我有黄金腕,它会护我。我眼都懒得睁,就听见野兽撕拉拉闷哼一声,沉默地逃走了。估计受伤不轻。
小样,跟我斗。别看姐现在落难成这样,曾经也是天下第一除魔师的爱人。爱人?我猛然睁眼,他爱过我吗?他应该也是奉父母之命娶的我吧。他比我年长几岁,那么很有可能跟他情窦初开的就不是我。是因为任务达成了,他要去继续前缘了吗?睡了我那么多次,都是身体的欢愉,一丝真情也没有的吗?我又滑下泪来。
一点也不爱我,为何愿意将黄金腕给我?为何不一起给他那个白月光?或许是白月光有了他的保护,不需要这个了吧。是啊,有了李承欢,还有什么是需要的?我又一次哭得不能自抑。我的眼泪真是不值钱啊!他对我这样,我却还爱他!